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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股权激励骄阳小编介绍:股权激励系列-股权分配与控制权
来源: 时间:2022-04-28

股权激励是企业家调节投资人和经理人利益的重要工具,是股权结构设计必须考虑的问题,属于公司治理中发挥底层影响的中大事项。股权激励的质量高低,直接影响公司员工的士气和信心。特别是核心人员的驱动力。良好的股权激励,是公司的动力系统。骄阳公司结合多年的股权激励经验,根据企业类型、所处阶段等,整理了股权激励系列文章。敬请关注。

一、初创创始人股权设置与分配

核心的建议如下几点:

(1)公司初创创始人原则上不宜超过四人(创始人为2人、3人较为稳定,除非带头大哥具有非常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并且持有绝对控股权);

(2)创始人组建公司不应平分股权,股权要有明显的梯次,做到权责利对等,要有带头大哥,并且拿较大的股权;

(3)创始人分配股权时要充分考虑预留股权激励(设立股权池,前期多为代持)、以及为吸收新的合伙人预留,以及后续融资和资本运作的考虑(控制权问题);

(4)初创股权分配要有动态调整机制,根据贡献有个后续动态调整机制(一般较难,避免有些合伙人实力无法胜任公司后续发展,而持有过多股份造成其他贡献人不平衡),中途合伙人退出转让约定。

二、公司治理结构及控制权问题

在这里主要提醒三个核心的股权比例,67%51%34%

(1)67%,拥有绝对控制权。67%:拥有绝对控制权,占到三分之二,能够通过股东大会决议,有权修改公司章程、增资扩股等重大事项,公司章程是除了《合同法》《公司法》之外,能够约束股东权利和义务最重要契约。

(2)51%:拥有相对控制权。51%:拥有相对控制权,占比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对公司重大决策进行表决和控制:比如制定董事会和高管的薪酬,以及股权激励等。

(3)34%:拥有一票否决权。34%:拥有一票否决权:占比大于三分之一,对于股东会的决策,有直接否决权。这是针对67%而相对设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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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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