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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上市规划骄阳小编介绍:主板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及意义(中)
来源: 时间:2022-06-07

6. 科创板激励上限(20%) 

科创板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 

科创板主要服务于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 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 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 业。

对这些产业,科创板给予了更包容的上市条件,而且对上市后股 权激励的限制也给予了放宽。比如,科创公司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 票的价格,允许低于市场参考价的50%,而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中,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的授予价格原则上不得低于下列价 格较高者:①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的50%;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50%。又如,科创板上市公司全部 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而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的比例不超过10%。

7. 激励总量控制线(10%)

(1) 股权激励总量控制线

除科创板公司外,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 股份回购的最高线。

当公司因3种情形包括:

①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励;

②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③ 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回购本公司股份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当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3)子公司关联方认定线。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持 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 或其他组织,如果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 系,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对其倾斜,将被认定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

(4)股本超4亿元首发公众比例线。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如果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5)特别表决权股东限制线。

科创板上市公司如果实行AB股制度,特别表决权股东在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合计应当达到公司全部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10%以上。

(6)科创板非公众股界定线。

科创板较之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有着更为严格的退市制度。当 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则公司需要退市。

具体而言,如果社会公 众股东持有的股份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总股本的25%(公司股本总 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0%。),属于股权分布不 具备上市条件。

上述社会公众股东不包括持有上市公司10%以上股份的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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